在我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公司法》規定,公司必須設置監事,股份公司必須設置監事會。
網友咨詢:
注冊公司必須要設監事嗎?
廣西駿揚律師事務所盧皆宇律師解答:
如果是上市公司或者國營企業必須設立監事會,但是如果是私營企業而且是小規模企業的話,可以不設監事會,但是至少設置一名監事,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公司章程在注冊地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有備案,不設監事肯定不行的。同時要記住,董事長,總經理不得兼任監事。
要是企業特別小的話,除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只要有兩個以上的股東,就可以一人擔任執行董事,另一人擔任監事。
廣西駿揚律師事務所盧皆宇律師解析: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盧皆宇律師簡介
盧皆宇,法學學士,執業以來,始終恪守“忠于委托,勤勉盡責”的執業理念,公平正義,辦好手頭的每一個案件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擔任多加教育機構法制副校長以及企事業業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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